自然选择的基本原理,“物竞天择,适者生存”,可能是人类早期进化过程中的一条基本规律。从原始人到现代人类的进化过程中,DNA的连续自发突变和外界环境因素(如紫外光)诱导的DNA突变,不断产生许多坏基因。携带这些坏基因的个体,在进化过程中被淘汰了。有幸持续到今天的人类群体,携带的基因大都能适应今天的生活环境。但是,医疗技术的进步,使自然选择逐渐对今後人类的进化失去影响力。试举一例。cystic fibrosis (不知中文叫什么)是白人中发生率最高的一种遗传病,它是由一个突变的基因决定的。在1949年以前,携带这种基因的纯合子,都在生活到育龄前因肺部感染而死去。这实际是一种自然选择作用,阻止了这种坏基因的进一步传布。但在今天,托医疗技术进步之福,大部分携带这种坏基因的个体都能生活到育龄之後。他们也能结婚生子,使得这个坏基因能进一步传布开来。这只是一例,其它的例子,就我所知,还有不少。可以想象,长期积累,将使人类的後代,充斥各种各样的坏基因,而这些基因本该在自然选择中被淘汰的。如何改善人类的基因质量,是今後生物科学的一个重大问题。人类既然已经进步到干扰自然选择过程,恐怕将来不得不要控制生育过程。许多伦理道德概念也会与时俱进,作相应的改变。